ShoeCo必須決定是否進行鞋類生產海外轉移,以及轉移到哪裡。透過分析美國、Vietnam和多明尼加共和國的運營成本、交期、質量和資本需求,推薦方案是將約17%的生產轉移到多明尼加共和國,這在較低成本(20%利潤率vs 15%國內)與可接受的交期(3周vs 2周)和質量(97%產出率)之間取得平衡。
主要見解:
- 運營利潤率單獨不足以決定是否進行海外製造;在快速消費品行業中,交期和質量同樣關鍵
- 儘管運營利潤率較低(20% vs 30%),多明尼加共和國仍然優於Vietnam,因為客戶接近性和交期要求優於利潤最大化
- 損益平衡分析表明,僅需轉移年產量的16.7%即可證明300萬美元資本投資在3年回本期內的合理性
- 框架方法(跨需求、供應、能力和宏觀因素的相互獨立完全窮盡結構)比直接跳到財務分析更有價值
- 海外製造決策需要考慮不可量化的風險:智慧財產權盜竊、政治反對和供應鏈中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