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家电视网络公司必须确定其对2018年冬奥会转播权的最大出价。解决方案要求计算总广告收入 ($928M),减去制作成本 ($428M),考虑替代节目的机会成本 ($146M),并以12%的折现率将未来利润折现到2012年的价值,从而得出建议出价 $177M。
关键洞察:
- 以收入为中心的盈利能力案例要求在成本分析之前,对收入来源进行严谨的深入分析——在此案例中,广告收入是广播电视网络的主要价值驱动因素
- 机会成本通常是区分合格与卓越案例表现的关键;候选人必须识别网络将放弃哪些节目
- NPV 和折现对于涉及未来现金流的投资决策至关重要;在以12%的折现率对6年后的利润进行折现时,72法则的简化将2018年的利润减半
- 候选人应按时段类别(黄金时段与非黄金时段)来组织广告收入,并考虑消费者限制(每小时最多10分钟广告)如何影响可行的广告库存
- 竞争和战略考量(阻止竞争对手获取,扩大收视率)可以证明高于纯粹 NPV 分析的投标是合理的